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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03 15:50安全设备科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专家论证意见.pdf